本帖最后由 7号管理员 于 2013-10-18 16:23 编辑
我们是承包江口县人蓄饮水工程的外地施工队,我们承包地段磨石溪、高墙小学、张屯中学、都村总工程量60多万元,从2012年12月起我们进行施工全额垫资到今天(2013年10月10日),江口县只在春节期间拨付了4万元的进度款,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进度款按月拨付,可是江口县水务局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既不旅行合作规定按月拨付工程款,还私自把工程单价压到全市最低(可以调查),以各种理由刁难施工队,段拒报送工程量,拖欠工程款,致使工人一年拿不到工资,包工老板负债累累,电话要求他们帮助做资料声泪俱下,他们总是推来推去,国庆节前施工老板因为学生学费被工人追打。没有办法只好找人做资料,资料送上去,曾工程技术员说不行,这个曾技术员置施工队的死活于不顾,希望相关部门对水务局这两个蛀虫进行严查,还施工工队一个公道。给施工队一条生路,跪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发表在铜仁网“社情民意”关于“投诉江口县水务局无故拖欠施工队工资”的问题帖子,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作如下回复: 经核实,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江口县2012年度饮水安全工程A3标段(坝盘乡都村村大董、硐背、贵家坟、马田、柳木林、张屯中学、高墙小学、张屯村磨石溪组饮水安全工程),合同施工单位为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为龙志敏。 1、“工程承包合同,进度款按月拨付,可是江口县水务局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既不旅行合作规定按月拨付工程款”。按照业主方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是实行按方计价,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而不是按月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在施工单位完善工程量申报手续和程序后,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对合格工程量按合同约定支付。 2、“还私自把工程单价压到全市最低(可以调查)”。我局是按照市水务局批复的实施方案概算单价为依据,经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参加,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由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报价作为合同单价,不存在私自压价问题。 3、“以各种理由刁难施工队,段拒报送工程量,拖欠工程款”。一是施工方10月8日才第一次来我局报量(见附件1);二是报量单价与合同单价不符,与签订的合同相违背,不符合工程款支付相关规定(见附件2);三是报量手续不完备,报量单无施工相关人员签证,无监理核准手续(见附件3)。 4、“电话要求他们帮助做资料声泪俱下,他们总是推来推去”。按照水利工程进度款支付相关要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具有资质的相关人员完成,经监理审核、业主核定,方能支付进度款。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不能参与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包括做资料,若参与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包括做资料,属于违规行为,是不允许的。 感谢网民对我局工作的监督,目前,对投诉人反映的违纪问题,正在进行调查。
附件1
附件2(施工方报量单价表)
合同单价表
附件3 江口县水务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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