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律师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 9565 0524) 2020年4月10日,根据2020年4月9日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贵州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人均收入与消费情况,制作发布了《贵州省2020年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0年6月19日,根据2019年6月12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对丧葬费的数据进行了更新。现在,即2020年7月30日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对各行业平均工资进行了公布。为此,得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现,就贵州省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9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4404.00元/年。 二、2019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 0756.00元/年。 三、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 1402.00元/年。 四、2019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 0222.00元/年。 五、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113.00元/年。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3 6056.5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表 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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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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