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华小区物业擅停电梯私设乘梯限卡装置的谈论:
在未提前通知业主、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私自停运电梯并对部分电梯进行设卡限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停运电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电梯、电梯井、楼道等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应当是业主说了算,再者,现在已经属于物业协议后期,开发商及物业均无权对电梯设卡做限乘,现在两种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的这种做法是否有违法之嫌呢?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能不能通过暂停电梯卡的使用控制业主回家,给业主回家设置障碍,有没有侵犯业主对于房屋所有权的行驶呢?年关将至,个人建议物业公司可否通过正常手段去催缴呢?这样停梯又限卡的打破了业主与物业间和谐的一面,为了营造和谐共处的氛围,请相关部门予以维护业主的权益为谢!盼复。
市民朋友:
您好!现我局执法人员核查处理情况如下:1.关于 枫华小区物业公司设卡的问题不是限制业主出行,是为了更加规范有序的管理好小区和服务好业主而试推行的一项刷卡乘坐电梯服务,并且只推行了1台电梯,还留有一台电梯未推行刷卡乘坐电梯服务;2.关于未取得业主同意的问题,该物业管理公司是取得了业主委员会有80%的业主签名按手同意后才推行的该项服务。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请您一如既往为我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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