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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 关于“印江县购房 维修基金太坑人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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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贵州铜仁




网民您好!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按规定,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我县于2011年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商品房及廉租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标准>的通知》出台缴存标准: 1、多层建筑(七层及七层以下)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40元人民币(按800元/㎡建安造价的5%测算);2、高层建筑(七层以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70元人民币(按1400元/㎡建安造价的5%测算)。
        我县缴存标准是按照我县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造价的最低标准即5%测算的,符合相关规定。据了解,北上广缴存标准为77-200元每平方米,不存在印江收费70元每个平方比北上广都要贵一半的情况。

                 印江自治县住建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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