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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 关于江口2015年的特岗教师直接分配 到县城工作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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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贵州铜仁


关于江口2015年的特岗教师直接分配

到县城工作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你们对江口教育的关注、关心,特别是对我县特岗教师管理的监督!
         历年来,我县在特岗教师岗位的设置和安排上均是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文件精神,设岗并安排在除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来没有直接分配到县直学校的现象。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加上我县实施的“教育改革五项行动计划”(即:1.实施“3223”教育赶超战略工程,2.实施“581”工程,3.推行公民办混合办学模式<淮阳中学托管凯德中学>,4.实施县城“小升初”制度改革确保生源均等,5.实施公办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整合工程<县民族中学停招高中学生并将高中部转由淮阳中学接管>)工作的强力推进,2015年秋季学期到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剧增。2015年8月25日报名结束统计结果是县一、二小学生数由上学年的4185人增加到4938人,净增加753人,需增加36(753÷21)个编制数。而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已于2015年8月21日全部结束,在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中计划选调教师岗位职数47个,最后只成功选调了32名,尚有15个岗位因没有人报考而未能选调。为有效解决城区学校新增学生有教师上课问题,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2015年的特岗教师择优部分预安排到城区相关学校。预安排到城区学校的特岗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根据学校师资富余情况,逐年进行岗位调整到乡镇学校任教。
        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方面,我们还是严格执行《江口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方案》(江府办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坚持凡进必考原则,2016年的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在特岗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方面,我们除严格执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精神外,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 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并参照上级指导性文件,为让新上岗的教师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熟悉教育教学要求,逐步成长为合格的教师,每年都要进行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学校采取“以老带新”、“骨干引领”的方式,带领他们逐步成长为学校的中坚力量。通过国培、省培、县培,培养他们逐步成长为合格教师。
欢迎你们对江口教育管理的监督,为江口教育发展出谋划策,使江口教育的明天更辉煌!
        谢谢!



江口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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