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石梁乡大河村委会附近有一水泥砖厂,搅拌场没有防渗设施,没有废水沉淀池,没有围墙作业,砂石也处于露天堆放状态,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污染。并且该搅拌站所处位置在河边,车辆运输沙、石、水泥长期往河里通过,对下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松桃县环保局尽快处理。
关于群众反映松桃县石梁乡大河村水泥砖厂给附近居民造成污染的答复意见
反映的情况:松桃县石梁乡大河村委会附近有一水泥砖厂,搅拌场没有防渗设施,没有废水沉淀池,没有围墙作业,砂石也处于露天堆放状态,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污染。并且该搅拌站所处位置在河边,车辆运输沙、石、水泥长期往河里通过,对下游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松桃县环保局尽快处理。
答复: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国土、安监、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经调查了解,该水泥砖厂为“松桃苗族自治县石梁乡永兴水泥砖厂”、法人:陈善奇。该厂办理有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职业病防护等相关设施设备、无用地审批手续。
相关单位已于2017年5月8日下午现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松石国土字(监2017)005号>、《强制措施决定书》<石安监管强措〔2017〕012号>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石梁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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