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江口县太平镇太平社区平南组村民 占用公共用地在公路旁制作经营石碑的 整治情况说明 网民朋友: 您好! 2017年8月1日接到您反映的“江口县太平镇太平社区平南组村民占用公共用地在公路旁制作经营石碑”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明确我镇的两名驻太平社区包村领导及社区村主任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整治。 8月1日中午12时,经过初步调查核实该处石碑经营点确实存在违规经营影响交通及周围环境的现象,该处石碑制作经营者名叫龚老四,为太平社区平南组村民,现年76岁,从1982年土地下户起在该处制作经营石碑已达35年,其在现经营点公路对面高速桥下靠山经营,因紧靠松散山岩存在安全隐患,经高速路政执法,其搬至现经营处经营。 情况明确后,我镇整治人员责令龚老四立即对其经营点进行搬离整改。我镇整治人员先后5次与龚老四进行动员沟通,考虑到龚老四的实际困难且确实无更合适的地方搁置现已购取得的石碑材料,双方达成整改意见,由龚老四于8月4日至8月7日将现有散乱对于公路两旁的石碑材料集中有序搬至离公路15米外的凹形空地处临时过渡,今后不得向外堆放且不得再增加购取石碑毛料,过渡期间如该地有集中性规划使用,龚老四需无条件自行搬出。现搬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7日上午所有物品能全部清场。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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