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二维码:
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铜仁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56——3928005、12333
碧江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5229082
万山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3521398
江口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6627169
玉屏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3226428
松桃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2836279
石阡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7653478
印江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6232496
思南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7222918
德江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8523041
沿河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8229908
大龙开发区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6——3427768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856——8162061
举报投诉须知
举报、投诉应向用工行为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
一、举报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以内。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投诉时投诉人在投诉时应说明、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三)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三、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疫情期间提供相关图片即可)
四、请注意,下列投诉不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范围,投诉人应当通过相应程序解决: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
(二)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但双方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事项。
(三)投诉人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四)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因承包、租凭、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劳务纠纷;家庭保姆、钟点工与雇主的劳务纠纷;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等。
(五)其他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