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区人事局将干部个人档案丢失后要求个人补合理吗?”一文的答复
干部人事档案是由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反映干部的经历、德能勤绩和工作表现,是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供备查的文字、表格、声像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一部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一个干部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反映着一个干部的成长历程和学习、工作经历,它的时间跨度比较大,经历的过程也比较复杂。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调动、任免、出国、入党、晋升、调资、考核等工作中,始终是重要依据。正是本着对工作、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今年3月以来,我局抽调了15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各项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审核、整理、充实和完善,同时,按照地委组织部要求,要于2011年9月达到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一级标准。虽然我局管理的地直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在达三级标准时,对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诸多原因,干部个人档案中仍存在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现象,但不存在丢失干部个人档案的情况。中共中央组织部、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要求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配合补充完善,并对其范围进行了明确而严格的界定,其中,以单位为主,个人配合补充完善的材料有: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学籍材料、各种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资格评审表和聘任登记(审批)表、入党入团材料、工资类材料、各类代表登记表;以个人为主补充完善的材料有:各类证书复印件、相片、民族成份证明;缺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由干部本人根据所缺年度的工作情况补填并由当时所在单位完善相关手续。
感谢网民朋友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关注,也请网民朋友更多地理解和支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并诚恳的希望网民朋友多提宝贵意见。
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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